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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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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子吃菜引发邻里打斗 一人受伤一人获刑两不值
一只鸭子、几棵小菜本不值什么钱,可湘潭县的一对邻里却因此怄气并大打出手,结果一人受伤,一人还因此获刑,实属不值与不该。
家住湘潭县易俗河镇的老徐已年逾六旬,闲时在自家田里种了不少小菜。对于自己种的小菜,老徐是精心呵护,按时浇水、施肥不说,还时不时到菜地进行“巡视”,防止鸡鸭等动物到田里损坏作物。可令老徐烦燥的是,隔壁家的老王养了不少鸭子,经常到他家的菜田里吃菜,心生不满。今年2月12日下午,老王家的鸭子又大摇大摆地到老徐家菜地里吃菜,恰好被前来“巡视”的老徐撞见。老徐赶紧把鸭子赶走,看到被吃坏的菜,老徐气急败坏地将其中一只鸭子摔死。老王在得知自己鸭子被摔死后,拿着一根铁棍找到在田里捡菜的老徐,并用铁棍殴打老徐的背部。见自己被打,老徐也不甘示弱,挥起用来砍菜的菜刀,将老王的左手掌砍伤。经鉴定,老王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两位老人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到位,老王对老徐表示谅解。
湘潭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徐持菜刀将老王的手砍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罚。老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并在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理。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老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作者:高喜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