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排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以案说法
业务范围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人才招聘
企业位置
因环境污染受到损害,权利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引发争议,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4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