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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种菜种树请车倒垃圾铺路 结果当事人受处罚

时间:2019-07-12  【转载】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韦德盛)承包农用地种菜种树,但交通不方便怎么办?为图方便省钱,干脆直接将建筑垃圾倒在绿地上,铺出一条砂石路。结果,业主该行为不但因违反市容管理条例被城管部门叫停,还承担了2000元罚款。


    7月3日上午,有市民向12319城市管理热线反映,柳州市柳太路上等村路段的路边有人把垃圾倒在绿地上,使绿化带变成了“垃圾带”,把草地都给压坏了。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中队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太阳村镇中队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来到柳太路上等村路段看见,一辆铲车停放在人行道旁的绿化带上,铲车前方的草地上已经铺设了十几平方米的黄土和石块,旁边的非机动车道上,还停放着两辆装满黄土的货车。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控制住铲车。现场一名姓谭的男子声称,他是上等村村民,路上的黄土是他叫人运来的。


    谭某对执法人员说,他和弟弟在里面有近三亩农用地,兄弟俩在地里种有蔬菜、树木等农作物,倒垃圾的这段路宽4米多,长约13米左右,是他们家的土地,有土地证,他要在这里铺条路,方便进去种菜。


    不过,当时谭某并未出示土地证,园林部门也不认可他的说法,还说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现他在此以铺路为由倾倒黄土石块了。


    城管执法人员表示,不管土地使用权是谁的,谭某的行为均属乱倒建筑垃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禁止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污水。依据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随后,柳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倾倒垃圾的两名车主,分别开出罚款1000元的顶格处罚。由于车辆均为谭某雇来,他只能自行承担这2000元罚款。经过批评教育,谭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下一步到相关部门按照正常流程报批,获得批准后再开工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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