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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拘留所探视需要带什么手续
时间:2019-12-23 【转载】
应该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4、《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5、《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