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排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hipailsh.com 石排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花甲老妇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致一人死亡获刑
时间:2020-07-17 【转载】
一说到无证驾驶,很多人首先会联想到无证驾驶小轿车,可是现实生活中,在农村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更不在少数。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3月17日,被告人杨某(63岁,女)无证驾驶无牌“欣力源”电动三轮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沿象鲍线从瑞金市叶坪乡洋溪村往市区方向行驶,5时50分许,行驶至叶坪乡新院村“某副食店”门口路段时,遇行人赖某相对方向步行而来,电动三轮车右侧车头与赖某在道路中间相撞,造成赖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同年4月3日,经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赖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杨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系在其亲属带领下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损失并取得谅解,且愿意接受处罚,亦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无证驾驶者缺乏应有的驾驶技能以及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无证驾驶真心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