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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吗

时间:2021-06-12  【转载】

 需要。大概一月前,可按照当时签订合同时间。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上文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但并未规定承租人解除合同时是否应在命题期限之前通知出租人。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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