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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反悔应该怎么办?

时间:2022-07-16  【转载】

1、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后的当事人享有反悔和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当初离婚协议的法定权利。如果的确存在当事人所说的这些情况,法院是应当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的。


3、但实践中当事人的这种诉讼请求往往又很难胜诉。理由是:


(1)离婚协议就证明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是真实的意思,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任何一方都不会在协议上签字。人民法院首先会推定此协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能够推翻它。


(2)原告当事人此时要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举证证明当初在离婚时的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一般的欺诈和胁迫行为,是不足以推翻原来的协议的。比如,一方经常到另一方单位去吵闹的行为,是不足以成立胁迫的。人民法院一般也不会以显失公平为由推翻协议的。


(3)即使有法定的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原告当事人也很难举证。一般来说,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只有当事人双方在场,要求撤销协议的一方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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