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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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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意外离世 债务何去何从?
时间:2023-03-09 【转载】
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原告及甲某的丈夫、父母到甲某生前所在社区进行面对面沟通。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阐述民法典有关继承的规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合意并签订调解协议:甲某的父母放弃继承,甲某的丈夫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向银行支付借款及利息。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本案中,甲某的父母放弃继承,无需清偿甲某生前所负债务。甲某的丈夫继承甲某的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甲某生前所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