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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强制执行

时间:2023-03-20  【转载】

 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强制执行后,会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可以根据不同情形采取下列强制措施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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