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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期限

时间:2023-03-24  【转载】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六个月。

  实现工程价款优先权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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