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排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hipailsh.com 石排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因家庭琐事闹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不支持
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在婚姻期间生育了三个儿子,结婚10年后,却因家庭琐事矛盾频发,丈夫出现了长期焦虑伴有睡眠障碍的情况。无奈之下,他将妻子告上法庭,欲以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妻子却坚决不同意。面对如此情形,法院根据夫妻俩的婚姻感情状况,最终依法作出了判决。
丈夫称感情不和已久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刘亮(化名)和陈芳(化名)居住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在确立了恋爱关系后,于2012年7月喜结连理并于2013年至2017年期间生育了三个儿子,其中二儿子因病不幸夭折,大儿子和小儿子则在双方的抚养下健康长大。
在共同生活的10年里,虽然两人生育了三个儿子,但在刘亮看来,双方婚前缺乏了解,生活在一起后才发现性格不合,二人婚后经常争执吵架,导致感情破裂。
“陈芳在家里不做家务,经常辱骂父母,也不懂管教孩子,她还带孩子回娘家长期居住,缺乏家庭观念。我们在生活中总是有矛盾,现在我已经无法和她相处。”庭审中,刘亮表示,自己和陈芳感情不和已久,在平时生活中,由于经常和陈芳发生争执,导致他长期焦虑并伴有睡眠障碍,和她多次协商离婚无果后,才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他请求判两个儿子由他抚养,抚养费由他自行承担。
妻子称双方有感情基础不同意离婚
与刘亮斩钉截铁地想离婚的态度不同,陈芳在法庭上称自己并不同意与刘亮离婚。
陈芳表示,两人是自由恋爱,婚前是有感情基础的,婚后能共同生育三个子女,也能证明双方有良好的夫妻感情。至于双方性格方面,她认为,两人都没有太大的问题,在双方共同生活中,两口子出现争吵的情况很正常。虽然她与长辈共同生活中确实存在一定隔阂,但她也尽量做到一家人能和谐相处。
“两口子哪有不吵架的。因为这些小矛盾,刘亮就要与我离婚,我觉得我们感情并没有彻底破裂,我不同意。”陈芳在庭审时明确表示,自己并不同意离婚。
同时,她表示,如果要判决离婚,则请求判决小儿子归她抚养,大儿子由刘亮抚养,同时判决分割家庭及夫妻共同财产:两台挖掘机、一辆小轿车、一间150㎡的住房、一间30㎡的铺面,同时要求刘亮给予她安置费30万元、生活补助每月4500元、住房补偿10万元。
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驳回诉请
针对该起离婚案件,法院坚持做到谨慎确认夫妻感情破裂,以消除隔阂为上、调解和好为贵的原则,为使当事人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在审理过程中,法官有意主持调解,但因双方没有调解意愿而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认为,原、被告在经自由恋爱而登记结婚,婚前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双方虽因家庭琐事产生过矛盾,但矛盾还未达到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程度。如果双方能够多加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是有可能创造并维系和谐美满的家庭氛围、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睦发展的。因此,对原告请求离婚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原告刘亮负担。
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