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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欠条丢了对方不承认,起诉需要证据
时间:2023-06-29 【转载】
欠条丢了对方不承认的,起诉可以搜集以下证据: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人证。这里可以是知道当时借款事情的其他人来证明债权债务的关系。
2.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可以是微信转账记录或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3.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聊天记录、录音。经过核实的电子证据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来使用,因此手机上的聊条记录、手机录音等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借条丢了借条拍照没有用。拍的照片属于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比如转账记录、录音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