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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如何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时间:2023-10-04 【转载】
1、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实际履行了,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有管辖权,则:
(1)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没有约定履行地点的或约定不明确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以下地点视为合同履行地: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交付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5.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6.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的约定履行地点与实际履行地点不一致的,除非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约定变更合同履行地,否则仍以约定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