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排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以案说法
业务范围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人才招聘
企业位置
交通事故责任由引起交通事故的人承担,如果是一方引起的,另一方无责任,双方共同引起的,双方都要负责任,但至于责任的多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