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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借款合同担保时效有多长时间
时间:2023-11-23 【转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借款合同担保时效,由担保方式来定,具体如下: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未约定的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保证责任的消除;
2.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的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