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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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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 10 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4-09-24 20:59 作者:佚名 【转载】

优质高效地处理每一个案件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院检察长就“3·15”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加强精准监管,优质高效办理好每一件案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0起消费维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关于发布这批典型案例的考虑、案件的主要特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院(简称公益诉讼检察院)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1.最高检发布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主要有哪些考虑?

答:202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共立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万余件,同比增长16.8%。其中,涉及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案件1.8万余件,涉及药品安全案件近5000件。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万余件,提出审前起诉建议1.4万余件,提起公诉3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近5000件,起诉2000余件,支持19件,提出惩罚性赔偿2000余件,督办处理假冒伪劣食品约33万公斤、假冒伪劣及走私药品约8880公斤;另外,探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以外消费者维权公益诉讼案件1000余件。

一是要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彰显检察机关担当作为。民以食为天,药品安全是重中之重。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建立科学完备、“四个最严”标准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国家检察机关聚焦政治、讲法治,始终把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频发、群众关切密切、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优质高效办理每一件案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持续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和效率提升,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对各领域公益诉讼优质高效办案、制度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有关部门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向好。但随着新业态兴起,新问题不断涌现,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履行面临新挑战。最高人民检察院此次发布检察机关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关心的新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支援检察等履行职责方式,为全国检察机关优质高效办理新业态新类型案件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二、本次发布的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检察机关消费者维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民事公益诉讼及配套起诉案件3件。这批案件主要特点是:

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消费者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检察院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针对性解决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如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针对水产养殖领域“人畜药混用”、兽药滥用现象,通过出具庭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督,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意识,杜绝“人畜药混用”、兽药滥用现象,消除水产品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针对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工业甲醛的动物血液制品案,在审前建议期满后,行政机关既不书面答复也不履行职责,通过诉讼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彰显监管刚性。

二是密切关注新业态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新问题,推动建立行业监管新方法、新规则、新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发展热点,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创新办案方式,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新业态新问题的化解。如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重点关注网络营销新业态治理,在短视频平台“探店达人”“专家体验”案中,严厉打击餐饮门店网络营销模式下收费探店视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MCN机构监管,规范收费探店视频广告发布,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网络食品消费安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对跨境购买含违禁成分减肥药并通过网络发展下线实施多层次分销行为,依法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并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

三是要牢牢把握民生无小事的办案方向,着力解决群众的烦恼、忧患、关切。民生无小事,枝叶始终牵挂。民生是最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之一,特别是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食品药品安全烦恼、忧患,是检察公益诉讼需要着力解决的“大事”。如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针对农贸市场商户违法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生鲜灯整治专项行动,全市累计更换生鲜灯1.4万余盏,推动农贸市场规范化经营;福建省龙岩市检察院针对医疗美容行业暴露出的虚假宣传、无证经营、违规使用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等突出问题,通过大数据检索构建法制监管模型,全面梳理全市医疗美容安全管理隐患,推动美容行业经营者和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消费者医疗美容安全需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针对进口商品连锁超市违法将境外药品当做普通商品销售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将其纳入监管范围,由点及面开展专项整治。

四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履职,推动消费维权协同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不是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单打独斗”,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推动与行政机关协同治理、社会力量保护,汇聚各方力量,共同维护公共利益。如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针对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婴幼儿奶瓶、奶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刑事、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综合履行,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检察院针对假冒宫颈癌疫苗所反映出的接种工作不规范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庭前起诉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行业系统治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支持市消保委针对某汽车销售公司设置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与行政部门、公益组织形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力。

三、检察机关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务实?

答:2024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担当法治担当,优质高效办理每一件案件,有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为食品药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贡献检察权。

第一,优质高效办案助力社会治理。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推动食品药品农产品领域案件优质高效办理,2024年2月至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察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针对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督查。围绕“检察护民生”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一系列重点工作,包括督促预调食品行业规范发展;督促整改食品药品网络直播营销乱象;督促整改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重金属残留超标问题;督促整改食品掺假、超范围超限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互联网诊疗规范发展;督促整改药物滥用行为;督促整改过度医疗等消费者十分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最高检察院和省级法院将继续加大自行办案力度,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整合优势资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检察机关将扎实履行职责,解人民群众燃眉之急,填补行政监察空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是通过研究指导完善体制机制。通过研究指导,探索解决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药品安全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优秀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对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薄弱的地方,加强督促指导和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的适用范围、条件、赔偿标准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案件办理提供明确依据和指引。

三是利用科技支撑协同治理畅通。引导地方政府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重点监管领域,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和运用,将数字化分析技术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深度融合,用数字化技术支撑和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坚持“一盘棋”思维,不断细化内部联动,深化外部协同,编织密实精细的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和司法保障网络。加强与行政机关、消费者维权组织、社会检验检测中心等合作协同,为案件办理提供证据收集、调查检测、鉴定评估等技术服务支撑,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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