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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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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谅解书的重要性及十个建议,影响刑事案件走向
东莞石排律师获悉
关于刑事特赦的十条建议
1. 刑事赦免书对刑事案件的影响
被告人取得被害人的原谅,被害人出具原谅书,表明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修复,因此,刑事原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量刑因素。
从实体层面看,如果案件证据确实能够定罪,并取得刑事宽恕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的宽恕可以成为检察院作出从宽量刑建议的重要考虑因素,从而使得法院能够对被告人从轻量刑。此外,取得被害人的宽恕有时甚至会影响刑罚的具体适用,增加缓刑的可能性,或者挽救被害人的生命。
从程序上看,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存在不予批准逮捕、改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可能性,也有可能导致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影响诉讼进程的走向。
2. 刑事赦免与刑事和解的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普通量刑指导意见》规定了刑事赦免、刑事和解的量刑优先范围:
1.对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赦免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可以减轻基本刑罚40%以下;
2.如果被害人主动赔偿,但未获得赦免,可以减少基本刑罚30%以下的刑罚;
3.没有支付赔偿,而获得赦免的,可以减少基本刑罚20%以下;
4.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轻基本刑罚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基本刑罚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刑罚。
从量刑宽恕的幅度来看,刑事宽恕的幅度小于刑事和解的幅度,这表明二者是有区别的。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和解适用于具体的公诉案件,即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涉嫌刑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以及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玩忽职守以外的过失犯罪案件。例如,对于强奸罪,不适用刑事和解,只能适用刑事赦免。法律并没有限制适用刑事赦免的案件范围。
二是达成协议的形式不同,刑事和解协议是在公安、检察、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达成的,刑事谅解书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三方协商达成的。
三是性质不同,刑事和解协议是经过公安、检察、司法机关批准的“准司法”协议,而刑事谅解书是平等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民事补偿协议。
3、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出具刑事赦免书?
虽然中国法律并未对特赦的适用范围作出限制,但一般而言,只有存在受害人的案件才可以特赦,经查阅刑事裁判文书,可以特赦的罪名约有104种。
如下表所示:
章
收费(共104项)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9项指控)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放火罪;火灾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放置危险物品罪;过失放置危险物品罪;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品事故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爆炸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共电信设施罪;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共电信设施罪;劫持船舶、汽车罪;破坏交通工具罪;非法制造、运输、贩卖、储存危险物品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9项指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肥料、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收受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开具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减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据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非法发放贷款罪;窃取、买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贩卖、购买、运输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罪;侵犯著作权罪;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串通投标;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据;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0 次)
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过失杀人;故意杀人;强奸;非法入室;过失控告他人;强制猥亵、侮辱;猥亵儿童;绑架;重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诬告陷害;拐卖妇女儿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强迫劳动;诽谤;虐待监护人;虐待;遗弃;
侵犯财产罪
(11项指控)
盗窃;诈骗;故意毁坏财物;抢劫;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抢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挪用资金;破坏生产经营;侵占公款;
扰乱社会秩序罪
(22 项罪名)
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使用假身份证件、盗窃假身份证件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罪;诈骗罪;赌博罪;开办赌场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隐匿、隐匿犯罪所得、收益罪;虚假诉讼罪;妨碍作证罪;非法行医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偷盗、砍伐树木罪;
贪污贿赂(1)
挪用公款;
危害国防利益犯罪
(2 次指控)
冒充军人诈骗罪;妨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四、谁有权力签署签发刑事赦免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94条规定,影响量刑的第六个因素是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谅解。可见,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签署刑事谅解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5. 如何寻找和确定刑事和解谈判的中介人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往往对被告人怀有仇恨,双方直接接触谈判很可能以失败告终。因此,在刑事和解谈判中,一个合适的中间人尤为重要。我们认为,一个合适的中间人应具备以下特点:
1.与被害人、被告人关系密切,能够传递信息;
2.具有一定的信誉,受人尊敬,能够有效地发起和主持刑事和解谈判;
3、具备一定的胆识,性格冷静,懂得读懂别人的表情;
4、具备一定的调解技巧,有耐心。
六、当事人及律师参与谈判、签署谅解备忘录时需要注意的风险
1.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简明扼要,避免多余文字,避免对方偷录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也避免传递错误的意思,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陷入“供述”犯罪事实的困境;
2.双方不应使用过激的语言或行为,避免加剧矛盾;
3.态度要真诚、真实,不得使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达成谅解,避免该谅解在向受害人实际履行后被撤销;
4.在能力范围内达成解决方案,不要做出虚假承诺;
5. 慎重考虑谅解书的措辞,避免受害人设下陷阱;
6.和解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受害人违约的后果;
7.未经司法机关同意,律师不得直接接触被害人;
8.律师不得向他人泄露会见情况及案件档案;
9.当事人、律师不得要求被害人作虚假陈述;
10、赦免书务必由被害人或其直系亲属签字、盖章,注意防止他人伪造签字(实践中确实存在伪造刑事赦免书的案例);
11. 一般不建议律师单独充当免责事宜的代理人,以避免出现被告无法履行律师承诺的赔偿金额的情况。
7.被告人发出赦免书后,可否反悔?被告人无罪释放后,可否要求退还赔偿金?
刑事赦免并非在公检法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私下达成的。从赦免书的性质来看,它是一种民事补偿协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赦免违反自愿、合法原则,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履行了赦免义务,被害人就不能反悔。
达成和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和解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其他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原因,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被宣告无罪,和解协议也不能撤销,也不能要求被害人返还赔偿金。
8.谅解书格式及赔偿支付注意事项
谅解书的格式通常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简要叙述案件经过(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事);第二部分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赔礼道歉,双方同意谅解方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主动赔偿损失;第三部分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示谅解,并请求办案单位减轻、减轻或免除其处罚。
向被害人支付赔偿金后,应保留所有支付凭证。如以现金方式支付赔偿金,被害人应出具收据并签字盖章;如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赔偿金,应保留汇款转账凭证。此外,被害人向被害人支付赔偿金后,应尽快出具刑事赦免书。
九、提交谅解函的时间
被害人发出谅解书后,被告是否应尽快向司法机关提交?我们认为,如果时机不合适,可能会给被告带来不利影响。
例如,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能对案情了解不全面,为了尽快出结果而草率提交道歉书,如果道歉书的内容与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不一致,则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自首、供述的认定造成障碍。
因此,提交谅解函的时机需要具体分析:
1.加害人取得被害人原谅,属于可以排除特定犯罪定罪的情形的,应当尽快提交原谅书;
2、加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不构成排除特定犯罪定罪的情形,但可以影响检察院对“是否有必要逮捕”的判断,可以推动相关部门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这种情况下,需要在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关键点向有变更强制措施权力的部门提交谅解书;
3.加害人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应考虑在哪个阶段提交谅解书影响较大。如果会见后准确掌握了案件事实,或阅卷后充分了解了案情,提交谅解书能够导致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加害人认罪,则取得被害人谅解将成为检察院作出量刑建议的重要考虑因素,应在程序进入下一阶段前及时提交。
10. 收到赦免信后,就一定会得到较轻的处罚吗?
如前所述,赦免书只是酌情的从轻情节,在一些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其重大、社会公愤极其强烈的案件中,即使被告花费巨额金钱取得赦免书,法院也未必会从轻量刑。被告是否应寻求刑事赦免需要综合考虑,尤其应考虑刑事律师的意见。
附件:刑事特赦相关规定:
文件名
最高人民法院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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