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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枯燥乏味且有难度,著作权法

时间:2024-10-20 15:1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石排律师获悉

如果说前两期的分享比较贴近生活,那么本期的分享则非常贴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律考试”)。总之,无聊又无聊东莞石排律师,同时也很有趣。困难。

即使现在回想起来,去年复习了三遍(大复习、细复习、整理再复习错题),错题数量仍然让人眼花缭乱。对于法律考试,某些知识点需要死记硬背。无论你如何努力地整理和总结,仍然没有捷径。这个时候,你该怎么办呢?

好吧,谜底揭晓了。本期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

这个内容的知识点很多。我犹豫了很久,担心有些朋友连知识点都没看完就失去了耐心,更不用说例子了。但最终我决定将我整理的所有知识点全部发布出来。毕竟,总会有人需要它。

1、视听作品中影视剧的著作权归制片者所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合同获得报酬与制片人签约。电影的制片方是电影公司,版权人是电影的制片方。

2、音像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

3、电视台播放他人音像作品、录像制品,必须取得音像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视频产品的,还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4、著作权具体包括: (一)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 (二)决定签名方式,如真实姓名或笔名; (三)决定签字顺序; (四)禁止非参与创作者在作品上签名。签名; (五)禁止他人假冒签名,即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者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签名。

5、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的权利。作品经著作权人或者他人许可公开的,发表权因该作品已公开而消灭。

六、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民教育计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时,未经许可,不得将已出版作品的片段、短文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编入教科书。版权所有者的。但必须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7、音像制作者有权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并收取报酬;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产品首次使用时,即生产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八、被许可人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和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的许可。支付赔偿金。

9、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共同作者共有。未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共同作者。

10、著作权的人身权不能转让,只能转让著作权的财产权。

11、合作作品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全体合作者共有,并经协商一致行使;不能达成一致且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另一方行使著作权,但转让、许可他人独占使用或者出口著作权除外。质押以外的权利,但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共同作者。

12、当事人约定根据特定人的经历完成自传体作品,且当事人对著作权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版权归特定人所有,作者或组织者对作品的完成有贡献。 ,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13、原作品所有权的转让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原作的展览权属于原作品所有人。

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未经其许可,有权禁止下列活动: (一)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广播电视节目的; (二)广播电视节目的录音、复制; (三))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节目。

十五、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案件,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16、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过程中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获得批准后,该单位成为专利权人。单位可以依法处置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应用。

17、执行单位任务中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执行单位交办的职责以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辞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原单位从事的工作或者原单位交办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18、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出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和使用必要的准备,并且仅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的,不属于专利申请日之前的范围。视为侵权。

十九、作品发表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以摘要、资料形式发表,但必须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与法规。

20、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至其承担义务之日起计算。权利人提起诉讼三年以上,诉讼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停止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计算。按三年计算。

21、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未经授权提供作品的行为。

22、录音制作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使用他人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但必须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准使用的,不得使用。

23. 侵犯广播权的一个常见先决条件是节目已经播出。

第二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25、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销售的专利侵权产品,能够证明该产品的合法来源。产品,您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26.使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第二十七条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8、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视为撤回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且该事实发生在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的,人民法院应支持;如果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则不予支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9.同一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30.专利侵权,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没有法律依据,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没有合同依据,没有免责理由,也没有强制许可,都是侵权。

三十一、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以及专利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以下因素裁定判给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专利权的类型、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如下赔偿。

32、获得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在先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比,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并且其实施依赖于在先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局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在后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实施在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依照前款规定授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还可以根据申请,对后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授予强制许可。前专利权人。

第三十三条 获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裁决。

34、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5、发明专利审查实行提前公开和请求审查。发明专利权申请公布后至专利局公告授权前的这段时期称为临时保护期。在此期间,申请人尚未获得专利权,因此如果第三方未经同意实施该技术,则不构成法律保护期。如有侵权,在临时保护期内使用该发明将支付使用费,该使用费参照相关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36、全面覆盖原则是指权利要求记载的所有技术特征或者与其等同的技术特征均出现在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专利侵权成立;反之,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缺乏权利要求记载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特征,或者一项或多项技术特征不同或等同,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愿意实施开放许可专利的,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公布的许可费缴纳方式和标准缴纳许可费后,即可取得专利实施许可。

38、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行执行: (一)追偿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抚恤金、医疗费; (二)收回劳动报酬; (三)情况紧急需要提前执行的。

39、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的,专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与商标注册人共同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缺席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发生诉讼的,应当自行提起诉讼;一般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所知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则例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将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未能这样做,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册商标将被撤销。

43、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仅有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仅直接表明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显着特征的。

第四十四条 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转让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全部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第四十五条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注册,不得将商标使用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人。

46.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在外国首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就同一种商品、使用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该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以该商标注册申请为依据。根据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享有优先权,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

47、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身份的标志。证明商标是由有能力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监督的组织控制,供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用以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材料、制造情况的商标。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第四十八条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消灭。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裁定,无效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执行的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决定,已签订的商标转让或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四十九条 商标首次使用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享有优先权。

50、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初步审查并公告最先申请的商标;当日提出申请的,该商标将得到初步审定。并公布以前使用过的商标,驳回他人申请,不予公布。

第五十一条 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以及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本次选取的例子难度较大,很有代表性。希望大家能够认真练习。

首先有两道多项选择题。

某诗人署名《漫游笔记》,在A网站发表了一首题为《左边的天堂》的诗,该诗被B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C的教材编写单位将这首诗作为A网站收录。 《语文》教材范文,鼎文学网转载了这首诗。以下哪项陈述是正确的?

A、A网站诗人的签名方式不合法

B.《天向左转》在《现代诗词》正式发表

C.C可以不经诗人同意而使用《天堂向左》,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

D、D网未经诗人、A网同意擅自转载,构成侵权。

选项A,根据2021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署名权具体包括:①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 ② 决定签名的方式,如签名是真实姓名还是笔名; ③ 决定签名顺序; ④ 禁止非参与创作者在作品上签名; ⑤ 禁止他人假冒签名,即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者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签名。本题诗人署名“动画笔记”符合法律要求。选项A不正确,不予选择。

选项B,根据2021年6月1日修订施行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发表权为一次性权利。作品由著作权人本人或者经他人许可公开的,发表权因该作品已公开而消灭。因此,自作者在A网站发表《左天》以来,该作品已向不特定第三方公开,发表行为已完成。选项B错误,不予选择。

选项C,根据2021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题中,C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示范文本列入《汉语》教材为“供实施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和国民教育规划教材》”符合法律许可要求,选项C正确,当选。

选项D,D网站转载《左边的天堂》作品应征得版权人(诗人)的同意,但不需要“A网站”的同意,因为A网站不是版权人。选项D错误,不选。

A公司开发了发动机关键部件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 B公司与A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接受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就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下哪项陈述是正确的?

A、由于技术转让合同尚未生效,B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由于B公司尚未生产出基于该技术方案的产品,因此无权申请专利。

C、B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对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B公司无权获得该技术方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方案A,根据将于2021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专利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A公司与B公司的技术转让合同已经生效,B公司有权申请专利。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和“专利申请权转让”的效力。关于合同的效力,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自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一致后生效。 《转让合同》无需向专利部门登记即可生效。不过,“转让行为”需要登记才能生效。选项A不正确,不予选择。

方案B,是否有权申请专利,与是否基于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无关。选项B错误,不予选择。

CD选项石排镇律师,根据将于2021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对于同一发明创造,申请人可以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同时申请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但由于是发明,只能授予一项专利。选项C错误,不选;选项D正确,当选。

然后是三道选择题。

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以下哪些选项?

A.法院判决书

B.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官方中文译本

三、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未出版的境外影视作品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本问题检查不受版权法保护的对象。不要选错了。

AB选项,根据2021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司法性质的文件,不能成为著作权的客体。选项 A 不适用,已选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属于成文法,其正式中文译本不能成为著作权的客体。选项 B 不适用,已选择。

选项C,根据将于2021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著作权法第四条的规定,未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我国境内发行、传播。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选项C适用,不予选择。

选项D、根据2013年3月1日修订实施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奥运会开幕式灯光仪式的创意属于思想,不能以有形形式复制,不属于作品,不能享受《著作权法》的保护。选项D不适用,故选择。

A公司获得了自行车伞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发现B公司生产的自行车采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 A公司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向B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B、提起诉讼时未向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书面评估报告。

C、将仅在说明书中记载而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D. 举证期限届满后、法庭辩论结束前主张变更的情况

2021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专利纠纷条例》第二条选项A规定:“因侵犯专利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被告住所地。”选项A正确,当选。 。

方案B:根据将于2021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专利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规定法院可以但应当要求提供评估报告。选项B正确,当选。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侵犯专利权侵权行为解释》第五条选项C规定:“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记载而未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权利人不得如果案件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C是错误的,不被选。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侵犯专利权行为解释》第一条第一款选项D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依照规定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改变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选项D是正确的并被选择。

A市A厂是某饮料的商标注册人。在B市与B厂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别约定B厂使用A厂商标生产的所有饮料均由A厂包装,瓶子上仅标注工厂名称和产地。该合同未经商标局备案即实施。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B、特别约定无效

C、B厂使用A厂包装瓶侵犯A厂企业名称权

D、B厂使用A厂包装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选项A,根据2019年11月1日修订实施的《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备案不影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性,故涉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选项A不正确,不予选择。

方案B,根据2014年3月15日修订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2014年3月15日修订施行的《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19年11月1日。规定,工厂A与工厂B之间的特殊协议违反了上述商标法的强制性规定,无效。选项B是正确的和选举的。

选项C,公司名称权具有某些财产权,可以转让并许可给他人。根据与工厂A的商标许可合同,使用工厂A的包装瓶没有任何不适当的问题。选项C是错误的,没有选择。

选项D,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8条第1款的规定,该法案于2014年3月15日进行了修订和实施,工厂B使用了工厂A的包装瓶,并标记了工厂A的名称和起源。消费者无法准确确定他们购买的产品的真实状况,从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项D是正确的,并且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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