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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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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处理与风险防控:法律法
东莞石排律师获悉
工伤纠纷处理及风险防控,内容大纲,表,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7.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认定标准疾病伤残程度,4.因工死亡职工家属赡养范围规定,5.XX省工伤职工停职工资年限管理办法石排镇律师,3.工伤认定办法(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月1日修订。注意新旧法的比较。 、工伤待遇的变化及实施时间。 ,2.《XX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工伤常见法律法规东莞石排律师,【案例1】,案件简介:员工A遭遇工伤2009年已完成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 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时,员工A的工伤案件仍在诉讼中。员工A的工伤待遇适用于修改前还是修改后?答: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后至本决定施行前,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尚未办理完工伤保险手续的,工伤认定,适用本决定的规定。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大部分责任风险都被转嫁了。重要提醒:,内容提要,表,第二章工伤事故概述,2.1概念,工伤又称“职业伤害”,是指因不安全、不卫生等因素造成或与之有关的意外伤害。生产、工作过程中,还包括因意外伤害、职业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疾和死亡。
,2.1 理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疏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强制性,0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种,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规定。在立法规定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费用,非营利性,03,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种,旨在保护工伤职工权益,为工伤职工提供服务,不收取费用。财政部门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全部用于工伤职工,保障,02、工伤保险重点关注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及时救治来实现。和康复,以及一次性和长期福利,相互性,04、工伤保险向每个用人单位征收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基金,用于治疗。工伤职工康复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互助的特点。 ,2.2工伤保险有四个基本特征,无过错赔偿原则、差别对待原则、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个人非赔偿金,限制直接经济损失的原则,2.3工伤基本原则,2.3工伤基本原则,无过错赔偿原则,1.含义:又称“无过错赔偿原则” ”,是指发生工伤事故后,无论职工或者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企业或者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
2、如何理解? (1) 这并不意味着不会追究所有责任。一般来说,过失不能成为企业不报告工伤的理由。 (2)注意“过失”的范围:故意犯罪是指不认定工伤的案件。 ,[案例2],违规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在某4S店,一位顾客打不开车门,于是打电话给4S店开锁,并告诉了他具体的车牌号和地址。 4S店派李某、孙某前往维修并解锁车辆。两人到达现场后,没有核对车牌号,误打开了其他车主的车锁。结果,车主误认为他是小偷,受伤了。李某受重伤,已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是否会造成工伤? ,A,B。工伤保险实践中的相关问题。企业能否对员工因工受伤追究过失赔偿责任?工伤无过错责任原则仅适用于工伤认定。关于工伤过程中因工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免费获取更多质量安全信息,请关注公众号:安全信息网或添加用人单位微信。工伤请求赔偿的权利。 ,2.4工伤事故的构成要件,工伤事故,无故意,劳动关系,人身伤害事实,事故与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履行工作职责,2,1 ,5,4,3,2.4工伤事故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求: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事实要求:工人必须遭受人身伤害; 3、情况要求:伤害必须是在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的。发生,符合应当认定工伤或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 4、因果关系要求:事故与职工受伤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5.主观要求:事故必须是受人身伤害的工人故意造成的。因此,并不禁止认定为工伤。
,【案例3】,退休人员能否成为工伤主体? ,员工A开着车载着同一公司再聘的退休员工B一起上班。上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A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B不负有责任。 A、B均受伤。 、A、B是否构成工伤? ,A:不构成; B: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款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9月18日公布施行。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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