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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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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法院重判屡教不改盗窃案,Z某刑满释放两天再入狱

时间:2025-03-05 20:4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石排律师获悉

近日,邹城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名曾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的男子Z,出狱仅两天后就再次犯下入室盗窃罪石排镇律师,被判处较重的刑罚。这个案子给公众敲响了警钟,尤其是那些因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法律底线不容触碰,一再尝试教书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

屡次触犯法律犯罪,屡次拒不改

自2003年以来,Z曾7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此期间,他还因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被处以3次行政处罚。

2024 年 6 月 19 日,Z 第七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8 个月,并处罚金 1000 元,并于 11 月 15 日获释。然而,令人震惊的是,仅仅两天后,即 11 月 17 日,Z 再次冒险,犯下了入室盗窃案。这显示了他们无视法律和犯罪行为的顽固。

法律严惩屡犯者

法院查明,2024 年 11 月 17 日 16 时许,Z 前往邻村,徒手拽开一家会堂后门进入房间,偷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瓶酒。据邹城物价事务服务中心称东莞石排律师,被盗财物总价值为 1,881 元。

法院在庭审中认为,Z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犯下多项罪行,且不改正,属于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 Z 有期徒刑 9 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

警示意义: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Z 案再次向社会发出明确信号:法律底线不容触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严惩!特别是对于累犯,法律和社会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防止他们再次危害社会。

同时,这个案子也应该引起我们思考累犯改革的问题。Z 的“七进七出”再犯,不仅是个人悲剧,也是对社会的警示。仅靠惩罚可能不足以完全改变一个人的行为模式。如何在惩治罪犯、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同时,加强对罪犯的教育、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是全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

供稿人: 刑事审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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