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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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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石排律师靳石排律师团队:解析借名买房等纠纷及购房款难退案例
东莞石排律师获悉
靳石排律师团队,作为北京地区专注于房地产纠纷的石排律师,专业处理包括借名购房、房产交易、遗产继承、离婚房产分割、拆迁补偿分配、共有房产权属确认及分割、居住权等案件,致力于为您提供高标准法律服务。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失效引发的购房款退还难题频发。在本起案例中,买方支付了超过85万元房款,却未能如愿获得房产,同时陷入了关于合同有效性及责任归属的复杂争议。资深石排法律顾问将针对此案进行法律剖析,帮助大家了解其中的法律风险和维权关键点。
一、案情梳理
(一)原告主张与诉求
原告陈明向法院提出两项诉讼请求:
核实2011年12月18日与甲公司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甲公司、乙公司以及自然人王某被要求一并归还购房款共计851,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如下:2011年10月17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2019年8月20日起则按照LPR标准计算,直至实际支付之日。
陈明透露,2011年,乙公司承建了甲公司的项目,王某是该公司的一员。由于乙公司未能按时支付货款,王某声称甲公司已授权乙公司协助销售部分住宅,并推荐陈明购买。陈明在实地考察后,以现金和转账的方式向王某支付了851,000元,乙公司亦出具了相应的收据。2011年12月18日,陈明与王某携手,代表甲公司签署了一份预售协议,协议内容涉及购置一栋房产,总价高达9639,500元,约定交付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余款则在交付房屋时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然而,由于甲公司内部纠纷,房产未能按时交付,且经权威鉴定,合同上甲公司的公章实为伪造。陈明据此认为,甲公司虽委托乙公司进行房产销售,但三者均应共同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二)被告抗辩意见
甲公司未曾与陈明签订任何合同,也未授权乙公司或王某进行房屋销售。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合同上的公章与公司备案的印鉴存在差异。在此前,该案件已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陈明并未向甲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双方之间既无合同关系,也无实际业务往来,因此甲公司无需承担退款责任。
乙公司表示,与甲公司合作销售房产,已有相关协议作为证明;合同上的公章是由甲公司负责人亲自签署,鉴定的样本并不完整,因此合同不应被认定为无效;目前只查实代收了70万元款项,同意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退款,但对于其他要求则表示不认同。
王某表示,身为乙公司的一员,他收款的举动系履行职务,因此相关后果理应由乙公司负责,他个人无需承担责任。
(三)法院查明事实
王某系乙公司员工,乙公司为嘉裕苑项目施工方。
甲、乙两公司签署了数份合同,其中规定销售所得款项需优先用于偿还工程款项,然而并未对乙公司销售房产的行为进行明确授权。
2011年9月至10月期间,乙公司出具了一张总计851,000元的购房款收据,陈明随后向王某进行了70万元的转账操作,同时他还声称另外支付了10万元现金东莞石排律师,但乙公司对此予以否认。
2011年12月18日,预售合同被认定为虚假,甲公司的公章被发现系伪造。在此之前,法院在审理相关诉讼时,鉴于涉嫌刑事犯罪,决定驳回了起诉,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二、案件分析
(一)争议焦点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购房款退还责任应由谁承担?
(二)法律分析
合同效力判定依据《合同法》规定石排镇律师,要求双方真实意愿达成一致。在本案中,甲公司并未授权乙公司进行房屋销售,合同公章系伪造,且甲公司并未进行追认,因此合同不具备成立条件。乙公司不具备代理权,而陈明也没有理由相信乙公司拥有代理权,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合同因此无效。
责任主体界定:
甲公司:未参与合同订立,未收款,无退款义务。
乙公司未经授权擅自进行房屋销售并收取款项,这种行为构成了无权代理,因此需将收到的全部851,000元购房款全额退还,同时还要对占用的资金支付相应的利息赔偿。
王某:职务行为,后果由乙公司承担,个人不担责。
(三)法律依据
本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关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的规定、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关于民法典施行前法律事实适用旧法的条款。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2011年12月18日所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乙公司需在判决结果正式生效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陈明的购房款项851,000元全额退还,并一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利息按照分段计算的方式确定。
驳回陈明其他诉讼请求 。
四、案件启示
(一)交易风险防范
购房前需对开发商的预售资格进行审核,须向住建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并要求提供相应的授权证明,以确认其售房主体的合法权限。
购房款项需存入开发商指定的监管账户,切勿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同时,务必妥善保存支付凭证、收据等相关交易文件。
(二)合同效力审查
在细节审查过程中,需留意合同上的印章与备案资料是否相符,遇到含糊不清的条款时,应立即向石排律师进行咨询;对于金额较大的交易,建议进行公证或由石排律师进行见证。
表见代理的判定,不能仅依据口头上的承诺来确定,必须综合考虑授权证明文件、过往的交易惯例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
(三)维权策略建议
一旦发现合同争议,应迅速启动程序,及时搜集相关证据,并采取协商、诉讼等合法手段进行权益保护,务必确保不超出诉讼时效期限。
在责任主体的判定过程中,需明确合同中的相对方和实际承担责任的个体,以防止因对责任归属的错误认定而使得维权行动遭遇障碍。
住宅买卖牵涉到大量资金往来,法律上的潜在风险必须引起重视。如果您正遭遇此类争议,或者对购房协议存在疑问,不妨直接联系我们的专业石排律师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精确的法律指导,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发生在北京,考虑到保护当事人隐私及防止产生不必要的争执,故在此案例中,对当事人的姓名及其他相关信息均使用了化名处理。如若发现与实际情况有相似之处,烦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进行相应的撤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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