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排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hipailsh.com 石排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五一前夕刘某获赔双倍工资差额!入职通知书能等同劳动合同?
东莞石排律师获悉
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之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监督申请人刘某终于等到了用人单位因未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5.52万元。经过一番漫长的维权之路,刘某终于卸下了心头重担。
感到权益受损石排镇律师,离职员工踏上维权路
刘某手持公司发放的入职通知,上面仅载明了入职日期、所任职位及薪酬数额,却未见公司公章及本人签名。令人遗憾的是,公司自始至终未曾告知其签订劳动合同。刘某不禁质疑,这份入职通知是否具备劳动合同的同等效力。于是,在2024年3月,刘某踏入了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正式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希望对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进行监督。在刘某的讲述中,承办检察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2021年6月17日,刘某通过网络途径获得了M医疗集团发出的入职邀请。紧接着,在同年的6月21日,他正式加入了位于河南的M医疗整形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M研究院”。然而,到了2022年6月28日,刘某选择了离开该单位。
2023年5月,刘某浏览到一则新闻,内容涉及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东莞石排律师,若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后至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刘某感叹道:“我的情形与此规定如出一辙!”刘某考虑到前雇主尚未支付其应得的业绩奖金,并且由于该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他无法获得失业保险的相关福利,因此他决定借助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双倍工资差额诉求未获法院支持,员工申请检察监督
然而,维权之路并没有刘某以为的那样顺畅。
2023年5月16日,刘某向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然而,由于他未能出示证明自己与被诉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合法凭证,仲裁委员会最终决定不予接受此案。同年6月11日,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请求用人单位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此外,他还要求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差额、2022年6月份的业绩提成,以及因未依法缴纳社保而未能享受的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待遇。
2023年12月7日,法院下达了一审判决结果,要求M研究院向刘某提供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并支付其2022年6月份的提成工资共计5641元,经济补偿金8360元,以及失业赔偿金4800元。一审法院判定,M医疗集团发放的入职通知书中详细列明了岗位信息、入职日期、薪酬福利以及试用期等内容,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因此,对于刘某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要求,法院未予认可。刘某随后提出再审申请,但遭到拒绝,之后他转而向检察机关寻求监督。
深入调查核实,明确入职通知书性质
该份入职通知是否可与劳动合同相等同,以及它是否拥有法律保障下的要约承诺效力,构成了此案的核心争议点,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能否获得双倍工资差额。2024年3月,金水区检察院接手此案,随即迅速启动了详尽的调查和核实流程。
承办检察官依照法律程序查阅了刘某原审档案、劳动仲裁档案,对刘某任职期间的薪资交易记录、薪资清单、考勤记录、相关聊天记录的截图以及M研究院提供的入职通知、入职承诺书、员工试用期考核标准确认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详尽审查。
“案涉入职通知书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承办检察官强调,从实质要素分析,该入职通知书中主要记载了刘某入职所需的时间节点、所需提交的材料、所任职位、试用期规定、试用期间及转正后的薪资待遇等内容。然而,它并未包含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的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合同期限、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工作职责以及社会保险等关键条款。实际上,该通知书的发放仅是为了告知刘某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而非对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因此,该通知书并不符合劳动合同的法定要求,也无法达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效果。
承办检察官进一步说明,观察该通知书的落款部分,仅发现以“M医疗集团”命名的打印文字,却未见公司公章的印鉴,也缺乏劳动者的签字确认,这与劳动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不符,该法条要求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文本上由双方签字或盖章方能生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上检索,并未发现“M医疗集团”的相关信息;据此可知,“M医疗集团”并未依照法律规定正式注册成立,因此它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上,其用工主体是“M研究院”。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文件落款单位与实际用工主体不符,且未经过合法登记,此类文件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鉴于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签订比例不高,且劳动法第十六条仅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却未明确违法的后果,存在立法上的不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特别增加了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实施双倍工资的处罚措施。这一立法举措,从其初衷来看,主要是为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进行惩戒。在金水区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官联席会议上,与会检察官们经过深入讨论,达成共识,指出原审判决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偏差。刘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得的双倍工资差额,这一诉求在法律上是有充分依据的。
2024年3月30日,金水区检察院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交了再审的检察建议。经过法院的审理,不久前作出了再审的裁决。在裁决中,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意见,并作出了相应的改判。具体来说,M研究院被判决需向刘某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至满一个月未满一年的期间,即2021年7月21日至2022年6月20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5.52万元。
石排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