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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保险等合同多为格式条款,如何证明未尽提示说明义务?

时间:2026-03-14 18:2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石排律师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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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里头,在购房这个场景下的合同,还有保险方面的合同,以及网贷相关的合同,包括服务消费范畴的合同,大多都是格式条款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那一方,像是商家,还有金融机构,再就是平台,常常会预先去拟定合同文本,并且不允许对方针对合同进行协商修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作出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于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限制对方权利等重大利害关系条款东莞石排律师,要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不然的话,对方能够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那么,合同有格式条款的,如何证明格式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

周军石排的律师,将《民法典》以及最新作出司法解释相结合,对举证的核心逻辑予以拆解,对关键证据类型进行拆解,对实务操作要点予以拆解,以此帮助当事人精准地锁定证据链,高效地完成举证。

第一步:举证争议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基础前提)

先要证明争议条款契合法定定义才行,不然就没必要探讨提示说明义务,要提交如下证据:

合同文本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用以证明合同是由对方事先拟定的,其条款内容是统一且固定的,不存在任何手写修改的痕迹,或者修改的部分与产生争议的条款没有关联。比如说,在网贷合同里,“逾期罚息按日3%计算”这样的条款,和所有用户的合同文本完全相同,不存在协商的余地。

2. 同类合同对比证据:要是能够取得别的用户的同款合同,像其他购房者的购房合同,还有其他投保人的保险合同,以此来证明条款内容全然一样,就能够佐证该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而拟定的。

3. 用以佐证未协商的沟通记录:需提交合同订立之前的微信,以及短信、邮件、通话录音等石排镇律师,以此证明双方未曾就诸多事宜,其中包括争议条款,展开过协商,并且对方未曾提供修改选项。举例来说,存在商家明确表明“合同是统一模板,不能改”这样内容描述有关的聊天记录。

4. 对方所做出的公开声明,或者,操作流程方面的证据:好像为平台官网里“服务协议统一模板”的说明,还有,APP投保或者注册页面“不可修改”的提示,以此来证明条款就是无需协商便能够签署。

要留意,就算合同是按照示范文本去制作,又或者对方宣称“未曾实际重复使用”,但这都不会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产生影响,除非对方能够证实条款是针对特定交易专门去拟定。

第二步:举证争议条款属于“重大利害关系条款”(核心聚焦)

提示说明义务仅仅是针对那种 “与对方有着重大利害关系” 的条款,需要去举证,争议条款符合下面这些情形当中的其中一种:

免除或者减轻提供方责任的条款,像“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致使服务中断,我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条款,还有“保险理赔仅赔付80%医疗费用”这类条款,需要标明条款所处位置,并且说明它是怎样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

2. 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像这样的条款,比如“消费者提前解约需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还有“逾期还款按日收取高额罚息”等,必须要证明该责任超出了合理的范围,进而加重了自身的义务。

3. 如同“会员积分逾期自动作废,不予补发”,以及“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还有“争议解决仅能向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这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规,要着重告知条款怎样对自身合法权利构成限制。

4. 存在这样一些条款,它们对于合同履行有着重大影响,像付款时间、交付标准、解除条件、管辖法院等关键条款,要是没有进行提示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致使对方遭遇重大损失。

第三步:举证提供方“未尽提示说明义务”(核心关键)

这属于举证的关键核心部分,要自“提示义务未履行”以及“说明义务未履行”这两个层面去提交证据,并且结合合同订立的方式(书面形式、电子形式)来进行有针对性的举证。

1. 书面合同(如购房、装修、线下服务合同)的举证证据

(1)合同文本本身的瑕疵证据

其中,争议条款和其他条款之间不存在任何区分标识,其字体、字号以及颜色均完全相同,并且隐匿于冗长的文本里,像是在第20页不太显眼的位置,这表明并未采用“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方式。

合同之上,压根不存在诸如“已阅读并理解本页免责条款”以及“加粗条款已明确知晓”这类的签字栏,或者呢,签字仅仅是在合同的末尾之处,并没有针对那些引发争议的条款进行单独的确认。

(2)订立过程的佐证证据

存在通话录音,还有聊天记录,能证明在签约的时候,对方没有进行口头提示争议条款,或者当被问及条款含义时,表现得含糊其辞,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

关于在场证人证言(无利害关系人处于优先的情况),比如说中介、共同签约人能够进行证明,在签约的时候,对方仅仅就只是催促签字,并没有出示或者是对争议条款作出解释。

关于签约场景的证据,比如说签约现场所拍摄的照片呀如若是正规合法获取的视频,能够证实对方并没有把存在争议的条款单独抽取出来进行提示,仅仅只是提供了完整的合同文本从而让直接签字。

2. 电子合同(如网贷、APP服务、线上保险)的举证证据

(1)电子签约流程证据

有录屏或者截图,要完整保留操作轨迹,用来证明,在APP、网页签约的时候,争议条款没有通过弹窗、单独页面、加粗标红等方式显著提示,只是默认勾选了“已阅读全部条款”,或者勾选框不可取消。

对于技术检测或公证证据一事,要是平台没办法再现签约流程,那么就能够去申请公证处把当前的签约页面予以公证,借此表明争议条款的呈现形式没有达到“足以引起注意”的标准,像字体特别小,颜色很暗淡,还需要人工手动滚动好多页才可以看到这种情况。

平台规则截图,用来证明,平台没有提供条款下载这项功能,也没有保存功能,这就造成了签约的时候,没办法仔细去查阅,或者查阅的时候,需要进行繁琐的操作。

(2)沟通记录证据

客服聊天记录,用来证明,在咨询合同条款的时候呢,客服并没有针对争议条款给出明确的解释,只是回复了“按合同约定执行”。

短信记录,邮件记录,二者可证明,在签约之前,以及签约之后,对方均未曾以任何一种形式,去告知争议条款的存在,还有该条款所对应的法律后果。

周军石排律师作出提醒,法律赋予弱势一方一种保护机制,那就是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在举证的时候,需要精准地聚焦于三大核心,分别是“格式条款性质”“重大利害关系”以及“未履行义务”,要避免证据出现分散的情况。假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办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那么相关条款就不会产生约束力,当事人能够按照公平原则来主张自身的权利。

当碰到格式条款争议方面的法律问题,还有证据固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举证策略的法律问题时,建议要及时去咨询专业的石排律师,要精准地去研判证据效力,要依照法律去维护合法权益。

石排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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