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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50万将优惠购房指标卖予他人,房屋回迁不配合被诉
时间:2017-05-31 【转载】
李先生听闻顺义区某村将要拆迁,于是与张氏父子签订协议书,以50万元购买了二人的回迁房屋优惠购房指标,现回迁房下来要购买房屋,张氏父子却不配合。李先生无奈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先生诉称:张氏父子均为顺义区某村村民。二人因某村拆迁,均享有拆迁安置房购房指标。2014年1月18日,二被告与原告签订《某村拆迁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将被告张某54平米和张某儿子27平方米购房指标(共计81平方米购房指标),作价50万卖给原告。原告于当日向二被告支付了50万元,被告张某向原告出具收条。
现某村已经开始回迁工作,但二被告拖延协助原告办理回迁房的购房事宜,故此李先生将张某父子起诉到顺义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其与二被告签订的《某村拆迁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有效》。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