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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邮寄古董遭毁损 拍卖公司起诉索赔

时间:2017-05-31  【转载】

 某拍卖公司将5件清代官窑的青花瓷器交由某快递公司邮寄,后收件人发现其中3件物品发生毁损,拒收快件。拍卖公司与快递公司协商未果,遂将快递公司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6万元,并退还另外两件古董。

    原告某拍卖公司诉称:原告于今年5月将清代嘉庆官窑青花龙纹盘一对,清代光绪官窑青花龙纹盘一个,清代道光官窑青花龙纹盘一个,清代道光松石绿釉粉彩花卉折铅洗一个共计5件物品交由被告自北京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产品为特安,增值服务为保价,投保金额为10万元,付款方式为收方付,并在被告业务员在场的情况下包装邮寄物品。今年6月被告运送至南京后进行派送,收件人发现其中三件物品发生毁损,因此收件人拒收。原告经与被告协商未果,故起诉。

    被告快递公司辩称:因为原告已经进行保价,如果原告提供能够提供其邮寄物品价值的证明,被告同意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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